2月22日晚间,中信证券公告,董事会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3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一、同意以下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并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预案:
1、 同意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其中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待相关法规出台后方可申请。该子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 同意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视该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为其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该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部门要求时止;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 同意在该子公司设立后,由其承继公司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4、 同意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中关于 “证券资产管理”的内容,授权经营管理层:拟定、调整公司及该子公司经营范围的具体表述,递交监管申报材料,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及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事宜。